宜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4号)
根据宜昌市卫健委1月29日疫情通报,我市确诊1例新冠肺炎病例,另有长阳县1例病例在我市确诊并就地治疗,分别为:庹某某,未接触其他类似症状患者,武汉返宜后多次驾车外出,现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一名密切接触者次日出现发热症状;杨某某,系武汉某单位职工,两周内与去过武汉华南海鲜市场的办公室同事有接触史,现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上述病例充分说明,新冠肺炎病毒潜伏期长、传染性极强,传播途径复杂,表现形式多样,防控难度极大。同时也反映出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宣传教育不够到位,群众防范意识不强,居家隔离等措施落实不够彻底,仍存在隔离对象外出串门、购物、聚会、聚餐等现象。当前,我市返乡人员多,人员流动大,扩散交叉感染已成为新的传染源,防控压力空前增大。根据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施区域隔离。乡镇负责对确诊病例所居住小区(村社区同区域)实行封闭管理,落实“三个一律”措施:小区人员进出一律登记在册并检测体温,车辆一律封停、不得移动,确诊病例同楼同单元(村社区同区域)所有人员一律居家医学观察,严禁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
二、严格流行病学调查。市疾控中心负责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诊疗规范要求,实施更加严格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传染源、传播途径、危险因素及密切接触者,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疫情发展。所有被调查对象必须严格按要求主动、如实、无条件报告相关情况。
三、严格加强居家管理。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应严格遵守隔离管理相关要求,自觉服从乡镇、村社区人员管理,主动配合流行病现场调查。家庭成员之间应避免密切接触:起居做到单人房、分床睡、勤开窗、勤消毒,饮食做到分开进餐、碗筷独用、饭前饭后勤洗手,生活做到戴好口罩、勤换衣服,最大程度减少物品共用,有效阻断病毒蔓延扩散。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健康状况监测。若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院就诊或咨询宜昌线上网络问诊平台(宜昌发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拒不配合上述防控工作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以上事项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宜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