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号)

一、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村(居)民出行实行严格管控。若因生活物资采购需要,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

二、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的人员出行管理。                  

三、对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出行的人员,实行通行证管理。

(责编: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