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网络团购强制搭售?重罚!

3月5日,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措施,加强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网络团购监管,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商超企业(含APP客户端、直播、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的网络团购行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交易秩序。

该局指导、督促相关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销售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经营者及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情况审核把关,加大资质资格审核力度;对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者,依法督促平台企业予以屏蔽、下架。

在网络团购价格监管方面,对经营者定价进行筛查,对不合理定价行为进行提醒、告诫,对情节严重的恶意涨价行为责令改正,依法查处。严禁经营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捏造、散布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涨价信息。

未经消费者同意,相关平台、商超企业不得通过网络团购搭售商品、服务,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对违反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依法予以重罚。对在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的,按《湖北省价格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理。

该局将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相关商超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要求,加强库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发现的哄抬商品价格、囤积居奇、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行为,坚决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依法从重从快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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