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3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

  湖北宜都网(实习生 彭丹凤)10月10日,记者从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今年我将在陆城驿马冲村、枝城镇龙王台村、高坝洲镇曾家岗村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基本原则,通过清产核资、清人分类、配置股份、建立合作社、规范监管,建立成员共有、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制度。此次3个村的试点工作将在2018年年初全面完成。

  动员会上,解放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介绍了社区在产权制度创新上取得的成果以及经验。2008年解放社区被纳入全省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单位后,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社区连续三年村集体经济综合实力全市第一,截至2016年社区集体经济累计收入2305万元,股民累计分红737万元。

  市委副书记王世斌在动员会上说,开展产权制度改革不仅能够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也能够增强村集体经济活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他要求,在改革中,镇、村干部要明确村集体资产的范畴,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货币资产、债权债务等内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分类有序推进,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对非经营性资产,要探索建立有利于公共服务能力的运行管理管护机制。经营性资产要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户,坚持分权不分产,坚持发展不征地,坚持营运不经营,坚持分红不分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改革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让农民参与、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成果。

  会后,市经管局负责人就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的相关业务知识、工作程序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作者:实习生 彭丹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