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宜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共法律服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15名,均在乡镇、陆城街道、松宜矿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岗位A限男性8人,岗位B限女性7人。
招聘范围
招聘人员户籍为宜都市。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
2、身体健康,热爱乡镇基层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符合职位要求。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具有法学专业或者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管委会或村(社区)任职、司法行政工作经历)1年以上者(由乡镇(街道)、管委会出具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道德良好、热心公益,无违纪、违法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
有银行个人征信不良记录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
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待遇保障
享受全市以钱养事待遇(含五项保险)。
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一
个人报名。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宜都市公开招聘公共法律服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面试审查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 8 日上午8:30至5月 12 日下午17:00,市司法局二楼办公室(宜都市陆城街办城河大道185号)。
二
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
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公告。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情况确定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根据综合表现,确定面试成绩。
五
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
六
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个人征信记录和无犯罪记录。
七
公示。
政审结束后,进行7个工作日录用公示期。
如体检、政审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按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其他
公示期满后,市司法局通知入围人员上岗。本次招录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最低服务期限3年。
有意向者可通过关注 “掌上宜都”“宜都司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招聘事项和日程安排。具体事宜请与市司法局联系。联系人:张国红;联系电话:0717-4830132。
监督举报部门:市纪监委4843845。
特此公告。
附件:宜都市公开招聘公共法律服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宜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