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基强化 三治融合进行时】筑牢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设法治宜都

6月15日,高坝洲镇中坪村村民刘艳丽来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该中心的法律援助人员表示感谢。

刘艳丽原本在一家服装厂工作,去年公司以利润低、回款少为由,拖欠着她和30多名同事的工资,“私底下给他发信息说了,他回复说没钱,也不给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我们就找到了劳动仲裁。”

在得知情况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她们指派了6名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经过调查取证,很快就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并于6月9日成功胜诉,刘艳丽和同事拿回了拖欠的薪资。

这只是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一个缩影。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我市逐步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市、镇、村三级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我们正在大力建立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目的就在于整合我们的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高松表示。

建体制、优服务,通过设立2名专职人员,引进各类专职律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上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建立起一个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与此同时,市司法局在面对各类社会纠纷时也祭出实招,通过建立社会、婚姻等各类纠纷调解室,用专业的知识和耐心的调解将各类隐患矛盾纾化优解。

同时,为解决城乡之间存在着法律资源配置不平衡的问题,我市还积极进行了有益探索。

在红花套镇张明贵调解室,“明法止争,以和为贵”八个大字格外醒目。作为红花套镇司法战线的老同志,张明贵用自己多年的基层法治经验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让法治精神在乡镇落了地生了根,“利用快、准、礼、法的工作方法来推广带动全镇九个村、一个社区的法律服务,利用这个平台宣传党的政策方针,积极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他们维权。”

如何教育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群众自治是重要一环。我市创新举措,从市直部门和乡镇机关退休干部、政法干警、驻村工作队员选派法治村(社区)主任,并在聂家河镇最先试点。

聂家河社区两户居民因琐事产生口角,在争吵时,一居民被不慎烫伤。担心事情闹大,社区法治主任黄孝益迅速将双方叫到一起调解,事情很快得到解决。

“作为聂家河镇退休的老党员,组织找我担任社区法治主任,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化解纠纷……很多的矛盾可以解决在萌芽之中。”对于自己的新身份新工作,黄孝益深有感触。

截止目前,我市已为155个村及社区配齐了法治主任,打造了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全市依法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依法治理在基层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推陈出新,全力为市民打造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市司法局局长、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吉伞表示。(宜都融媒记者 黎文来)

责编:向姝

审核:党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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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宜都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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