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都市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了郭某等9人与被执行人田某、仙桃市某建筑公司、荆门某建设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将郭某等人被拖欠多年的劳务费94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
郭某等人于2014年底至2016年初,受被执行人田某邀约,分别为仙桃市某建筑公司和荆门某建设公司在宜都市中标的工程施工。工程完工后,被执行人田某仅向郭某等人支付部分劳务工资,余款长期拖欠。郭某等人讨薪未果,遂向宜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春节前,上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根据调查,被执行人仙桃市某建筑公司和荆门某建设公司在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尚有未结的工程款,宜都市人民法院对上述工程款采取了冻结止付措施,但经进一步了解,上述工程款在此前已被外地法院冻结,宜都市人民法院采取的措施属于轮候冻结,不能直接执行。
执行法官采取控制性措施后,积极同外地法院、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协调,向被执行人释明有关法律规定,理清案件法律关系,被执行人通过执行异议程序依法排除外地法院的执行。2020年7月,经执行法官多方协调,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被执行人工程款余额汇入宜都市人民法院,同时执行法官对不足部分一并向被执行人执行。执行款足额到账后,执行法官迅速为郭某等人办理领款手续。至此,这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款项全额支付到位且顺利执行完毕。
近年来,宜都市人民法院积极参加“护薪”行动,不断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涉民生专项活动,集中精力,积极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职能。(通讯员 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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