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由卫生院直接统管,来卫生室看病的老百姓更多了,我们个人的收入待遇也比以前增加了,我们这些老村医有了家的感觉,做事更带劲了。”1月12日,红花套镇吴家岗村卫生室的刘荣琼医生比往常更忙了。她清楚地记得,就在几年前,村民稍微重一点的感冒都要往镇卫生院跑,卫生室总是冷冷清清的,改变始于2019年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
截至2020年底,我市第一批共38个村卫生室试行卫生院领办模式,按照“实际需要,方便病人”的原则,选择条件较成熟的卫生室作为一体化管理对象,由卫生院接管,作为卫生院的外设门诊,村卫生室人员纳入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村卫生室资产、药品全部实行公有化,分步统筹推进。
统一人员管理,卫生室用人实行聘任制和双向选择,由乡村医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乡镇卫生院统一考核聘任,聘任人员必须服从乡镇卫生院在本乡镇范围内统一调配。
统一法人治理,明确村卫生室为所在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其法定代表人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分管副院长担任。
统一财务管理,由试点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通过强化以票控费,进一步规范了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标准,杜绝不合理的收费行为。
统一药品采购配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集中网上采购,入库后对辖区各村卫生室所需药品实行标准化配送,并对村卫生室可能出现的短缺药品及时调配到位。
统一风险分担机制,设立“宜都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风险基金”,用于赔付重大突发医疗事故(事件)所需资金;为在岗乡村医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乡村医生在出诊过程中突发的人身意外伤害事件赔付。
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财务、绩效、待遇的“紧密型”统一管理。支出实行报账制,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和村医实行周督导、月考核。村卫生室年终结余,可以根据分配方案进行二次分配。如果没有结余或者亏损,由卫生院保底,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由卫生院统一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并为村医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通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有利于建立紧密型乡村卫生一体化服务模式。”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村卫生室进行人、财、物的接管后,卫生院由监管责任上升为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功能定位,健全了管理制度,规范了日常运作,确保村医诊疗、公卫等服务规范有序,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底得到了有效夯实,老百姓就医感受明显增强。(通讯员 周双燕 邓家诚)
责编:刘娟
审核:党艳秋
投稿邮箱:yiduwe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