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 4月27日,市水利和湖泊局联合宜昌宜都海事处、市交运局、长航公安宜都派出所围绕《长江保护法》相关政策,对辖区码头港口企业、砂石集并中心和三峡后续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宣传。
各单位结合职能精准解读和宣传了《长江保护法》,要求长江沿岸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保护长江的意识,绝对不能逾越红线。此外,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对于长江保护的力度,任何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据悉,《长江保护法》作为中国首部流域专门法律,打破了之前长江“九龙治水”的局面,对长江生物保护、污水治理、防洪救灾、生态修复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形成保护母亲河的硬约束机制,同时赋予了水利部门依法治江的新职责。
责编:毛紫薇
审核:黄金波 党艳秋
投稿邮箱:yiduwe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