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城管执法局发出通知,以城区长江大道等20条主干道为试点推行“街长制”,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根据要求,“街长”每周对责任路段现场办公不少于半天。
通知显示,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黄志华担任“总街长”,局党组成员及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任“街长”,并张榜公示。通知内容对“街长”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即“10看”:看市容市貌、看广告招牌、看市政设施、看农贸市场、看环境卫生、看园林绿化、看停车秩序、看建筑工地、看违章搭建、看管理执法。具体包括,巡查监督有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露天烧烤和流动摊贩;户外广告是否整洁完整,文字规范利用健康;设施是否完好,有无路面坑洼、鼓包裂缝,人行道有无缺失、破损、松动;工地施工是否封闭,有无喷洒降尘设施,工地围挡是否符合要求,车辆出入是否冲洗干净等等。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街长制”管理是深入推进城市扁平化、精细化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将建立健全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全方位、全流程工作制度,把责任压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通讯员 朱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