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知识产权侵权案可向滥用权利的原告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份规划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面对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出现的问题,官方也以新举措规制权利滥用。

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施行。

在这份司法解释中,最高法指出,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提交证据证明原告的起诉构成法律规定的滥用权利损害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原告赔偿其因该诉讼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也可以另行起诉请求原告赔偿上述合理开支。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称,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以及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部门法规定了权利行使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出该批复,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当事人诚信行使诉权的重要举措。该批复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律师费等合理开支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调节作用,更好地规制权利滥用。

2020年,全国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5618件,审结524387件,比2019年分别上升9.1%和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