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 “感谢艾法官公正裁判,保障了我们残疾人的权益!”10月22日,当事人王某的家人为市人民法院枝城人民法庭法官艾贻学和书记员刘春蕾送来一面锦旗。
王某是一名二级智力残疾人。2020年8月22日,王某在过马路时被杜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撞伤,造成身体六级、八级、九级、十级四处伤残。交警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杜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因王某有智力障碍无监护人带领下横过道路且未在确认安全的条件下通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多次住院治疗,花费高额医疗费。因与杜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王某向枝城法庭提起诉讼。
考虑到原告是残疾人,枝城法庭受理该案后,开通涉残疾人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快立快审。经审理,承办法官以事实为根据,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行人优先通行权出发,依法认定司机杜某对王某受伤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并承担认定损失的80%,王某承担认定损失的20%。
“今后市人民法院也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让司法的公平正义不断温暖民心”,收到锦旗的艾贻学表示。(通讯员 饶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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