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 近日,宜昌某康复器具有限公司因生产的医疗器械多次更换标签生产日期,被宜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罚。
今年8月底,宜都市民邓先生被诊断为胸椎骨折,医生建议其使用脊柱固定器帮助康复。次日,邓先生便购买了宜昌某康复器具有限公司生产的脊柱固定器穿在身上。10月初,邓先生偶然发现固定器产品标签明显可见多层标签,并且同一产品批号可见不一致。由于标签上注明产品使用期限只有12个月,邓先生及家人对这一固定器质量产生疑问,遂投诉到宜都市市场监管局。
在邓先生等三方见证下,宜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从外及里逐层提取标签,发现产品标签生产日期分别是2021年8月、2021年5月、2021年6月,标签其他内容一致。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虚假标注医疗器械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的行为。10月下旬,宜都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12月9日,依法对该公司做出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通讯员 刘霖 赵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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