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通过网络平台交易,还未看到实物就陆续给对方付款3000元,最后货没收到,对方也联系不上。7月31日,市公安局派出所民警赶赴兴山,成功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男子。
2018年5月9日,宜都市公安局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覃某报警称:自己被人骗了3000元钱。原来覃某是宜昌某交易平台的后台维护,4月30日在平台上看到一则出售摩托车的交易信息,覃某正好想购买一台,便与发布人邓某加微信进行联系。邓某自称是兴山人,着急用钱,出售自己的爱车,并拍了很多张摩托车与自己身份证的照片给覃某看,覃某深信不疑。双方谈好了价格及交易时间、地点,当晚覃某转给邓某500元定金后,让邓某第二天将车骑至宜都进行交易。期间,邓某多次以车骑到半路没油了、没带驾驶证,车被交警扣了要取,家庭困难急需用钱等借口陆续骗取覃某共3000元后便失联,覃某发觉自己上当后便报了警。
通过覃某提供的线索,民警调查到了兴山籍邓某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31日,民警得知邓某在兴山县古夫镇出现,立即前往将邓某抓获。经审讯,邓某(男,24岁,兴山人),对自己在网上虚构事实诈骗覃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邓某因诈骗的违法行为被处于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8月6日,办案民警对覃某进行了教育,同时提醒群众进行网络交易时一定要小心谨慎,最好选择有保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二手物品最好选择当面交易,付款之前先检查实物,确认无误后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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