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红花套镇政府组成环保执法专班,到红花套镇渔洋溪村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家禽批发污染问题进行核查督办,责令该家禽批发部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8月6日晚,省第三环保督察组交办给我市的信访件反映称“红花套镇渔洋溪村家禽销售部屠宰场,屠宰废水直排长江,死鸡、鸡粪等乱扔,粪便废水直排到江里,臭气熏天,多次投诉未得到解决”,接到信访件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市长及时作出批示,8月7日上午由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红花套镇镇政府迅速组成执法专班到现场进行核查办理。
通过现场核查,执法专班发现该信访件举报部分属实,该家禽批发部目前暂存家禽800只,肉鸽50只。该家禽批发部以批发为主,少量零售。现场存有屠宰设施设备,当事人罗某称:仅供给附近居民进行加工。现场未发现屠宰废水排出、死鸡、鸡粪等乱扔现象。当事人罗某现场提供了《鸡粪供销合同》,该批发部鸡粪由孔某负责收集。针对督察中发现的少量肉鸽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情况,督察执法专班要求该批发部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取得合法有效的检疫证明,相关违法行为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立案查处,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屠宰家禽,屠宰设备要立即做封存处理,对当事人超范围经营(屠宰)的行为由工商部门调查处理。同时,督察组还要求该批发部负责人立即建设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禁止外来车辆在厂内进行清洗,保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外泄。
目前,该信访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