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

宜都融媒讯  8月22日,宜都市组织召开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灌区、堰塘“三权”研讨会,市直相关部门、镇村代表、技术服务单位负责人和市小流域工作专班人员参加会议。

宜都堰塘等小型水利设施改革大致经历三个阶段,即“三步走”:第一步,2004年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受益户公有制”改革,明确堰塘产权,相当于受益户分“盆”;第二步,2014年水权改革,对堰塘水的使用权进行分配,相当于分盆中水;第三步,此次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是要将前两次分配的“盆”和水,统筹考虑,联动流转即交易起来,变静态为动态,从而突出水要素,传递水价值,激发节水动力。         

此次研讨会聚焦三个问题进行研讨:一是水权权属理顺,水资源权属理顺;二是水资源价值要激活,不仅是经济价值,还有社会价值、生态价值;三是管理有效。

(责编:李华 向姝 审核:党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