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您有一份育儿补贴金待申请



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01


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申报条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为单位申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对象;其中:

(1)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3)生育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产妇,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后再合法生育三孩或多孩的,可以再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2.该子女首次入户户籍为宜都市,其母亲为宜昌市内户籍。

(二)补助标准

一次性发放生育补贴5000元。

(三)发放时间

每年9月30日(含当日)前纳入的享受对象当年底一次性发放,10月1日(含当日)至次年9月30日(含当日)纳入的享受对象次年底一次性发放。

(四)申报时限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须在子女1周岁以内,向该子女首次入户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健办(计生办)自行主动申报。子女超过1周岁以后,不得再要求补领一次性生育补贴。




02


育儿补贴金


(一)申报条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为单位申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其中:

(1)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育儿补贴金。

(3)现家庭中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均可以享受育儿补贴金。

2.该子女户籍为宜都市,其母亲为宜昌市内户籍人口。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子女,自该子女入户之月起按每孩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周岁(最多发放36个月)。

(三)发放时间

育儿补贴金按月计算,一年一发放。

(四)申报时限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群众须在该子女3周岁内向首次入户(或宜昌市外首次迁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健办(计生办)自行主动申报,该子女超过3周岁以后,不得再要求补领育儿补贴金。




03


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为单位申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其中:

(1)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3)现家庭中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均可以享受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2.申报幼儿园保教费补助的该子女户籍为宜都市,其母亲为宜昌市内户籍人口。

3.在宜昌市区域内幼儿园接受三年学前教育(含幼儿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或在宜昌市内跨县市区就读)。

(二)补助标准

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每学期500元)。

(三)发放时间

幼儿园保教费补助每学期结算1次。

(四)申报时限及方式

符合补助条件的幼儿首次入园时,由家长到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健办(计生办)自行主动申报。

保教费补助实行先缴后补,即符合补助条件幼儿每学期入园时先行全额缴纳保教费,经审核确认后,按照“一卡通”要求划拨个人。


         



04


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申请审批表》;

2.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离婚证、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一卡通银行账号复印件;

6.子女入园相关证明材料(宜都市外宜昌其他县市区幼儿园就读的对象);

7.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

市卫健局家庭发展股:0717-4843571

红花套镇卫健办:0717-4880233

高坝洲镇卫健办:0717-4801366

姚家店镇卫健办:0717-4569135

五眼泉镇卫健办:0717-4852257

聂家河镇卫健办:0717-4770501

潘家湾乡卫健办:0717-4735088

王家畈镇卫健办:0717-4781195

松木坪镇卫健办:0717-4601440

枝  城 镇卫健办:0717-4660776

陆城街道卫健办:0717-4828060

松宜矿区卫健办:0717-4602010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有关问题解答




1

关于生育子女数量的问题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数量还是生育胎次计算?

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等额再生育。


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如何计算?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收养的子女是否纳入现家庭子女数量?

夫妻再生育子女时,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

关于产假、婚假的问题

妇女产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妇女产假的期限应当自批准休假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连续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产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修改后的《条例》关于产假的规定实施日期和适用人群如何界定?

《条例》关于产假的规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起施行。适用人群为自《条例》公布之日(含当日)起准备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生育条件的产妇。《条例》公布之日前生育子女的产妇,相关假期已经结束的不予补休。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如何享受延长婚假??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3

关于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护理时间问题



修改后的《条例》关于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护理时间的规定实施日期和适用人群如何界定?

《条例》关于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护理时间的规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起施行。适用人群为当年内准备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条件的对象。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配偶护理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配偶护理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休假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护理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育儿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育儿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 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按照当年内夫妻实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情形确定,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护理时间如何确定?

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护理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护理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产假、婚假、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护理时间请假需要哪些程序?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按规定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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