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医保局关于职工个人账户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费的解释说明

各参保人员:

从2024年开始,我省已实现用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的功能。

目前,部分参保群众对于此功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错误理解为可直接使用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进行抵扣缴费。其实不然,此功能实质是家人先按正常流程缴纳居民医保费,然后以家人缴费金额为标准,申请从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中下账提现的过程。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先交后返”

例如:张某,参加职工医保,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2000元。其母亲王某,参加居民医保。王某已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400元。张某与王某完成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即可申请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缴费,从张某职工医保账户余额2000元中提现400元至其银行卡中,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同步变更为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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