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市公开募集商品住房房源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选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房源相关工作的通知》(都政办发〔2022〕37 号)要求、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采购商品住房用于征迁安置的请示》(都住建文〔2024〕75号)相关建议,现向全市商品房市场募集房源用于项目征迁安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范围及对象
本次安置房房源募集限于宜都市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
二
募集房源的标准
(一)新建商品住房开发企业应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且市场信誉良好,已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二)房屋工程审批要件齐全,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新建商品住房已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则上应为现房或准现房,若属于预售商品住房的,计划交付时间应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
(四)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小区符合规划要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申报房源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别墅除外),申报均价不高于4100元/平方米;
(五)申报的新建商品住房应无查封、扣押、抵押及不动产权争议等情形。
三
募集申报的程序
房源募集以企业自愿为原则,采取综合评审确定等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募集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房源申报表;
(二)由市房源募集评审组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将募集的新建商品住房列入安置房房源库,供征迁项目属地和被征迁人选择。
四
其他要求
请参选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25年1月31日前,按以下顺序装订参选申请资料,送至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70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权。联系电话:19986685559。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复印件;
(二)《商品住房募集申报表》(见附件1;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商品住房所在楼栋的楼盘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商品住房企业募集承诺书(见附件2)。
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
1.商品住房募集申报表附件1.商业用房募集申报表.xlsx
2.商品住房企业募集承诺书附件2.商业用房企业募集承诺书.doc
宜都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