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宜都法院:聚司法之力守护一江碧水

三峡日报讯(通讯员 谢雨蒙)今年上半年,宜都市人民法院联合检察院、宜都市公安局等单位在五眼泉镇清江库区清水湾开展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放流鱼苗20万余尾。两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汪某、刘某主动参与到增殖放流活动中,分别投放鱼苗2700尾、1900尾。

去年7月,汪某、刘某相约携带投射叉刺耙刺渔具在宜都市红花套镇大溪桥清江河流域捕鱼被公安机关查获。今年初,宜都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判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汪某、刘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判令汪某、刘某分别投放鱼苗2700尾、1900尾。

近年来,宜都法院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探索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主动融入地方生态保护大格局,依托长江沿岸化工园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成立了全省首家长江沿岸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官工作室,为地方绿色产业转型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环境资源案件判后回访全覆盖,常态化邀请相关部门对环境资源案件执行进行监督,联合护航长江“最美岸线”。

(来源:三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