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农安监管“新模式”! 我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规范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5月22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培训会,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60余人参会。

培训会上组织大家学习了《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并详细解读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目的意义、试行范围、试行主体和试行品类、开具依据和开具要求、使用场景和实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实践应用(常用问题解析)等,同时,邀请宜昌百代溯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就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运用和开具电子合格证进行了专题培训和现场实操演示。

据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为真正落实好“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下一步,我市将在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上,以国家(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两品一标”主体为示范,建立健全生产主体监管名录,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并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和使用的宣传指导及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水平。(通讯员 蔡光林 黎孔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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