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个体经营的补贴二千元 返乡创业的补贴五千元
三峡日报讯(记者方勇华、通讯员都社轩)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脱贫人口的就业帮扶力度,宜都市制定出台六大措施,优先支持脱贫人口就业创业。
全力推进劳务输出,按规定对新外出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新外出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支持企业优先吸纳就业,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对脱贫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脱贫人口,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属于返乡创业的,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把做好脱贫人员创业金融帮扶纳入“金融村官”工作内容,对有资金需求的实行上门帮扶。
加强培训提升技能,继续做好脱贫人员技能培训。对到市就业训练中心参加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免收培训费、住宿费,对符合条件的按每人每天23.66元给予生活补助,对偏远山区的人员采取送培训上门服务。对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市人社局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400个,优先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员。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原则,村“两委”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
优化提升服务能力。精准掌握脱贫人口就业状态、就业意愿和就业需求,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就业服务,确保有就业愿望的脱贫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