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两地接力办案,劳动者成功维权

云上宜都讯(通讯员 张友谊)近日,宜都市与宜昌点军区两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力处理了一起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故事还得从三十天前说起。3月1日下午,宜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到宜昌市点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电话,反映劳动者周某因劳动报酬与工程项目负责人产生纠纷,向点军区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该项目施工地点虽然在点军区,但具体施工单位是宜都某建筑公司。考虑到该施工单位系宜都企业,希望宜都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处理,更便于解决问题。

周某旋即向宜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请,宜都办案人员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庭审过程中,仲裁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了协议,并当场履行了劳动报酬支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多数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即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二者是重合的。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仲裁机构处理,既方便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又方便仲裁案件的审理活动。

宜都、点军两地劳动仲裁机构灵活使用法律规定,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和应诉提供极大的便利,大大了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