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宜都讯(通讯员翁世涛)4月8日,宜都市人民政府残工委出台《宜都市残疾人就业创业资金扶持管理办法》,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力度空前,亮点颇多。
一是鼓励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集中安置残疾人和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超过50人的单位,残疾职工人数达10人以上,给用人单位1名管理岗位薪资补贴。
二是鼓励残疾人及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后,补贴标准由过去500元提高到现在1000元。对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补贴,为单位减轻了负担。
三是鼓励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培训后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给予初、中级1000元、高级2000元培训奖补。
四是鼓励盲人按摩经营。对视力残疾人在市内取得合法证照,开办盲人按摩经营场所,经营期限内每年补贴2000元。
五是鼓励残疾人创业就业。对从事种植、养殖、加工和经营,自主创业就业的残疾人示范代表,给予每户2000元扶持资金。对被认定为宜昌市级、省级、国家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支持性就业服务示范基地的机构,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获得宜昌市级、省级、国家级残疾人自主创业表彰的残疾人,分别奖励3000元、5000元、1万元。对获得宜昌市级、省级、国家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残疾人,分别奖励2000元、3000元、5000元。对有突出贡献、突出困难等需要特殊扶持的对象,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报请市政府审批后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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