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94例,新增死亡病例114例(湖北108例,河北、上海、福建、山东、云南、陕西各1例),新增疑似病例1277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779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5318人,重症病例减少113例。
截至2月19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56303例(其中重症病例1186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6155例,累计死亡病例2118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4576例(江西、河南、云南省各核减1例),现有疑似病例492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89163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26363人。
湖北新增确诊病例349例(其中:武汉新增615例,仙桃等4市新增13例,荆门、咸宁等10市州对确诊病例中来源于原“临床诊断病例”者进行核酸检测,通过综合分析,将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病例从确诊病例中核减,共订正核减279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209例(武汉553例),新增死亡病例108例(武汉88例),现有确诊病例49665例(武汉37994例),其中重症病例11178例(武汉9689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0337例(武汉5448例),累计死亡病例2029例(武汉1585例),累计确诊病例62031例(武汉45027例)。新增疑似病例880例(武汉483例),现有疑似病例3456例(武汉1940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99例:香港特别行政区65例(出院5例,死亡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0例(出院6例),台湾地区24例(出院2例,死亡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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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增确诊病例高于湖北全省?
这个数据你看懂了吗?
在今天的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通报中,很多网友对这个数据有疑问,为什么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49例,而武汉市为615例,大于全省的数据?是不是弄错了?
其实,大家仔细看可以发现,在各个市(州)的新增确诊病例中,有些是核减的,例如,荆门市核减107例。
我们按照如下公式计算了一下:
全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每个市(州)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相加(如果是核减则为相减)
除武汉外,湖北各个市(州)的新增确诊病例总数为5+3+3+2=13;
各个市(州)当天核减的确诊病例总数为:5+5+5+13+15+16+16+31+66+107=279
所以,全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15+13-279=349
说明全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49例是正确的。
那么,为什么会存在核减情况呢?
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第六版新冠肺炎的诊疗方案,诊断标准取消了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区别,统一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确诊病例必须满足核酸检测阳性或基因测序高度同源的证据之一。
此前,按照第五版治疗方案,湖北省将“临床诊断”病例数新纳入确诊病例数,即疑似病例且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但是核酸检验阴性者,被划分为确诊病例。现在,按照第六版诊疗方案,此前的“临床诊断”病例因不满足核酸检测阳性,不再划分为确诊病例,所以确诊病例核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