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市人民检察院:发挥“桥梁”作用 凝聚“扫黑”合力

市人民检察院在枝城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检察机关是‘桥梁’,一头连着公安局,一头连着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斌介绍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承上启下作用,与公安形成合力,案子精准定位,提前介入;与法院沟通协调,保持同步,确保正确量刑,彰显公平正义。

2018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检察环节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与公安局、法院形成合力,坚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截至目前,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8件49人,依法提起公诉8件67人,发出检察建议11份,移送涉案线索12份,纠正漏捕、漏诉7人。为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为务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落实工作责任,落实院领导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包案制度。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确保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及要求,切实履行各自岗位职责,确保打好扫黑除恶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坚持提前介入,依法引导侦查。加大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力度,结合案情,拟定侦查取证提纲,深挖彻查,查清查实每一起违法犯罪事实。共对涉黑恶势力案件提前介入20余次,确保案件质量,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坚持依法办案,彰显公平正义。对黑恶势力零容忍,“是”就坚决打击,“不是”就坚决否定。严格按照法律标准认定涉黑涉恶性质犯罪,在案件定性和处理上既不降格,也不人为拔高,坚决防止跑偏、走样。近年来,共对8名涉恶成员改变定性为非涉恶成员,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扫黑”“打伞”同频,源头深度治理。坚持“扫黑”与“打伞”相统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让腐败无处遁形,让“保护伞”大白天下。近年来,共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2件。

参与社会治理,加强行业监管。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注重源头,深度治理,针对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11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堵漏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促进源头深度治理。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我们检察院将在上级检察机关及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工作重点,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上再加压,全力攻坚克难,补齐短板,以决战决胜的奋斗姿态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向全市人民交出满意答卷。”张斌表示。(通讯员 姚太忠

责编:喻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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