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 7月14日,全省推进转供电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浩在宜都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规范转供电终端电价,实行转供电收费公示制度,改革园区转供电管理体制,及时将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加价典型案例,持续深化供电收费体制改革。要规范新建建筑电力设施建设,推进配电设施管理改革,严格控制新增转供电主体。要明确转改直操作流程,推进直供电户表改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价行为,加快推进转改直改革。要加强配电网建设,推进“一窗”办理,强化节能管理,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用心用情做好电力服务,确保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
会后,吴浩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配合、开展督导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分类分步有序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确保转供电降价优惠政策落实。(融媒记者 谢贤)
新闻延伸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以下称非直抄用户),需由其他主体(以下称转供电单位)转供的行为。
非直抄用户是指:因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等原因,相关电力设备由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非电网企业)管理,并代收用户电费缴至电网企业,电网企业无法做到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服务到户、收费到户的终端工商业用户。转供电单位是指:代收电费的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
例如:某商业综合体中的餐饮企业A,每月把电费缴纳给综合体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再统一缴纳给电网企业,餐饮企业A就是转供电环节中的“非直抄用户”,该商业综合体物业公司就是转供电环节中的“转供电单位”。
2018年以来,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了多个关于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的政策文件,然而由于转供电主体层层加价等问题,造成降电价政策红利流失,抬高了终端用户的用电成本。
7月14日,全省推进转供电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汉召开,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会上得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列出了时间表,力争尽快清除转供电领域内的各种“猫腻”,让市场主体享受应得的政策红利。
开展3个月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目标,今年年底前,将全面整改全省转供电环节违法违规加价行为,使存量转供电稳步减少,增量转供电有效控制,转供电终端用电成本逐步降低。到2023年,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体系初步形成。
今年内,我省将采取一些措施,深化转供电收费体制改革。如要求转供电主体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推行转供电收费公示制度,转供电主体要将电量、电价、电费、收缴费凭证等信息,按月在经营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报送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数据至少保存2年。
另一方面,为摸清底数,国网湖北电力正在组织清理转供电情况,目前累计梳理转供电主体9000多个,终端用户70多万户。摸排中,国网湖北电力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宣传推广“转供电费码”,收集转供电加价线索,截至目前,“转供电费码”终端客户覆盖率达77.96%,力争今年底前全覆盖。
为及时将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各地各部门将对照我省2018年以来工商业电价历次降价节点和降幅,开展为期3个月的转供电违规收费清理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各类转供电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转供电终端电价,各转供电主体要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退费工作,及时足额将降电价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
严控新增 加快“转改直”
《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整改违规加价兑现降价红利、“转改直”改造降低存量、收费体制改革严控增量,实现“两降一优”,即降低转供电主体数量、降低终端用电成本和优化用电环境。
在严控新增转供电主体方面,9月底前,我省相关部门要制定并发布湖北省城镇新建住宅和工商业电力设施建设指南。对有独立产权、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终端用电实行“一户一表”,从源头上控制新增转供电行为。此外,对用户受电工程,严格落实“三不指定”(不指定设计单位、不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不指定施工单位),规范报装服务行为,确保市场公平、开放。
9月底前,我省相关部门还要制定并公布简单易行、流程明确的“转改直”技术指南,鼓励通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补贴、供电企业投入、转供电企业自筹、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筹措改造资金。供电企业因转供电配电设施移交及直供电户表改造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运行维护费用,按规定纳入输配电成本予以疏导。
据了解,今年底前,我省将以开发区、园区、商业综合楼宇为重点,启动实施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转改直重点项目,进行“转改直”试点示范,探索出操作性强的改造模式,构建政府主导、电网实施、多方协同工作机制,复制推广试点示范经验,2023年底前做到“应改尽改”“应直尽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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